一、申请条件

1已通过园区用人单位申领《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或《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学历、学位类)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才;

2用人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

3专业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境外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二、资助内容

第七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才,其个人所申领配套补贴与《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或《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额度合计最高分别可达23万元、8万元、3万元。

 

第八条配套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3万元/人,分2年等额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23万元/人;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配套额度1.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21.5万元/人;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1.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21.5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2万元/人,分2年等额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8万元/人;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配套额度1.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7万元/人;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1.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7万元/人。

 

本科,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2万元/人,分2年等额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3万元/人;符合《松山湖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配套额度1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2万元/人;所在单位属于园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配套额度1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2万元/人。已申领《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方法》规定的综合补贴,配套额度0.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配套叠加市综合补贴最高额度1.5万元/人.

 

奖励额度:最高23万元

 

政策有效期:2024年

 

负责单位:松山湖人社分局

Logo

助力广东及东莞地区开发者,代码托管、在线学习与竞赛、技术交流与分享、资源共享、职业发展,成为松山湖开发者首选的工作与学习平台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