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全面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的文件精神,抢抓全国开发者生态创新发展重大机遇,培育开发者生态,助力东莞市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松山湖管委会有关部署,特设立华为(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开发者创新中心”)。通过开发者创新中心扶持园区企业使用华为云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促进企业数字化竞争力提升,打造全国开发者创新高地。为规范管理,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此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一)在松山湖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松山湖依法纳税的企业或组织。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申请现金劵用于购买使用华为云开发者资源及服务。

 

(二)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扶持:

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2、属于《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范围;

3、由于企业不符合补贴标准要求,未能通过审批的企业;

4、经松山湖管委会研究认为不应予以资助。

二、扶持方式

本项目实施期为三年,由松山湖管委会采购华为云开发者资源及服务现金券给予企业使用。在实施期的每个合同年内,企业可根据《华为(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服务目录》(附件1)选择开发者资源和服务包的具体内容,填报《企业开发者资源及服务申请单》(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即正式成为本项目的扶持对象,相应配额的华为云现金券,用于购买华为云开发者资源及服务。

开发者创新中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扶持:

(一)扶持标准

申报主体最多扶持3年,按照申报项目总投入的不超过80%申请补贴,除配发的现金券外,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自行支付,同一企业主体针对同一梯度扶持标准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若同一企业主体获得扶持后,再次申报符合上一梯度扶持标准,实行补差额原则补贴,同一企业主体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最后一次扶持梯度的补贴上限)。

(二)扶持类型

1.园区现有企业支持:

根据企业不同标准,设置不同梯度的现金券补贴上限,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本指南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下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放宽至1亿元),且是园区规上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每年给予不超过3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放宽至2000万元),且是园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满足其中条件之一),每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3)属于园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满足其中条件之一),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若企业议定的服务包超过当年度最高配额的,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

2.新引进企业支持:

新注册时间在2022年10月31日以后,同时申报日起新注册时间不足两年并具备开发能力的开发者企业为新引进企业。根据新引进企业(或其控股母公司)不同标准,设置不同梯度的资金补贴上限,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其控股母公司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且实际在松山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达到20人,每年给予不超过3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其控股母公司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实际在松山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达到10人的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3)实际在松山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达到5人的企业,且其(或其控股母公司)是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新引进企业属于团队创业的开发者企业的,则要求创始人是开发者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若企业议定的服务包超过当年度最高配额的,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

3.开发者培训支持:

对园区内高职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机构联合开发者创新中心开展开发者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标准的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单个机构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标准的开发者资源及服务补贴。

三、开发者资源及服务内容

参阅《华为(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服务目录》(附件1),各项服务价格以其官方网站公开的定价为准。

四、申报和审核机制

(一)需求对接

申报主体与开发者创新中心进行需求对接,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形成开发者服务需求清单,并由申报主体直接向开发者创新中心提交申请。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材料

(1)企业开发者资源及服务申请单一式两份(附件2,需企业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若为新注册企业,需提供在松山湖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申请材料

(1)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申请表(机构盖章)

(2)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证明文件(收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开发者创新中心,由创新中心进行项目评估及审核。开发者创新中心形成审核意见后,确认申报主体的现金券配额。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由开发者创新中心提供对应的开发者资源和服务。现金券的发放基于“先到先得”机制,对先申报并满足条件的主体,享受优先发放现金券的权利。

若申报主体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一经查实,责令退还所领取的现金券,取消未来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开发者创新中心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对现金券的绩效实现程度进行跟踪,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存档工作。

本项目自2023年4月26日实施之日起,常年接受企业机构申请,至2026年4月25日停止接受申请。若管委会采购的现金券额度已发放完毕,则不再接受申请。

附件:

1.华为(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服务目录

2.企业开发者资源及服务申请单

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以下联系方式:18700959695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2-1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服务资源申请单(企业申请)V2.0+0703 (1).docx
23.88 KB
下载
附件2-2+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资源申请单(机构申请)-定稿 (1).docx
24.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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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华为(松山湖)开发者创新中心服务目录.docx
110.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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