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工业设备更新银行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粤工信技改函〔2024〕6号)、《东莞市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东工信〔2024〕101号),以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精神,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对东莞市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实施“东莞市工业设备更新银行贷款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粤工信技改函〔2024〕6号)、《东莞市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东工信〔2024〕101号),以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精神,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对东莞市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实施“东莞市工业设备更新银行贷款贴息项目”。具体如下:
一、贴息对象
对东莞市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类贷款实施贴息。贴息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通过在莞银行贷款进行设备更新。
(三)企业贷款融资额、设备采购额均不少于100万元。
(四)企业正常还贷,申报项目没有出现逾期还本付息情况,不存在东莞市财政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贴息范围
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的贷款予以贴息。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贴息对象、范围、贷款用途等与规定不符的不纳入贴息范围。
三、贴息期限
对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贷款进行贴息。利息发生时间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
四、贴息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市级财政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500万元。同一企业多笔设备更新类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可按各项目贷款额分别测算贴息金额,按企业总额控制。
贴息金额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单笔放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1%×(贴息时间段的实际付息天数/365)。
五、工作原则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总额控制、严防风险”的工作原则。本项资金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可适当调整最终资助比例和金额,资金用完即止。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既符合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奖励条件,又符合市级设备更新贴息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享受政策。
(二)同一笔贷款已获国家、省、市贴息的,市财政不重复贴息;如后期发现重复贴息,企业应退回本项目贴息资金。
政策原文: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356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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